国家安全部
数字化时代,人工智能(AI)正逐渐渗透到千行百业和日常生活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AI工具若被不法分子利用,会对我关键数据、基础设施、社会秩序造成损害,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隐形武器”。
AI算法注重知识的重组、创造和输出,如果人为对其进行有偏见性的数据导入和算法重构,可能会演变为偏见性意识形态输出,成为境外反华敌对势力煽风点火的重要武器。特别是在社会热点事件的前期,因事件自带流量,在情况尚不明朗、公众情绪累积时,AI生成的谣言往往“趁虚而入”,炮制虚假信息,误导公共舆论,造成恶劣影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个别西方国家和境外势力通过批量操纵账号,在社交媒体大肆发布特定观点或情感化内容,妄图利用性别对立、劳资纠纷等议题,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污蔑抹黑,进而破坏我社会稳定。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前瞻研判相关风险,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提高法治思维。近年来,我国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等,在法治轨道上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公民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遵守相关产业标准、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普及。多措并举加强公众对人工智能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公众对人工智能安全性的认识,提升对信息的辨识与分析能力,让公众了解在使用AI技术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高警惕意识、绷紧防范之弦。
——增强辨别能力。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培养批判性思维,提高真伪信息的辨别能力,未经核实的内容坚决不迷信、不转发、不扩散。使用AI工具时,切勿将个人隐私信息、重要成果、涉密或未公开文件上传至AI平台;限制AI工具权限,禁止非必要应用获取个人通讯录、相册、地理位置等关键信息。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或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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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白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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